关于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

作者:科研处 来源:科研处 时间:2026-09-15 10:05 点击:5次

关于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

项工作的通知

机关各部门、教学各单位:

根据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》、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纵向(含校级)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(校字〔2024〕3号)、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2026修订)》(校字〔2026〕44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,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项目范围

2024年度校级科研重点项目和延期的一般项目

二、结项材料及程序要求

(一)项目结项要求

 1.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《项目任务书》约定的研究任务,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。

 2.要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,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。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:“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”(项目编号或批文编号),未标注者不予承认。

(二)纸质材料:

(1)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(校级)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》(附件1)

(2)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》(附件2);

(3)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验收报告》(附件3);

(4)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(附件4,无变动无需填写此表);

(5)项目成果(论文需包含出版刊物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,实物图片与介绍;软件系统与功能介绍等)。

(三)报送要求

 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,按顺序装订,于2026年11月30日以单位的形式报送至图书馆科研处406办公室,科研处不再受理个人申请,电子档按照项目名称整理与结项汇总表,发送至科研处邮箱:nckykyc@126.com。文件夹命名为“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+XX学院”,文件夹二级标题命名为:项目名称+学院+项目负责人。

(四)项目变更要求

 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,确需调整项目内容、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,必须填写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,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及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。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,延期时间不能超过2年。凡确定延期项目,根据《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2026修订)》有关规定,对该项目资助经费拨付额度进行缩减。之前经批准延期的项目,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,将予以终止,并按项目完成程度追回项目经费。

(五)结项说明

 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资料进行审议,符合结项条件的予以通过。未按时结项的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项目,已延期的项目不再延期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请注意截止时间,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项;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,科研处将进行撤项处理。

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王羽杭18384084217   邮箱:nckykyc@126.com

 

附件:1.南充科技职业学院(校级)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

        2.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

        3.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验收报告

      4.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

      5.南充科技职学院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名单

 

南充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处

2026年9月15日

关于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.pdf

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通知及材料.rar